|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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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希望能调整个人ICP备案的年龄限制 | ||
| 内容 | 希望能将ICP个人备案的限制年龄调至14岁 | ||
| 附件 | |||
| 办件分类 | 建议 | ||
| 办件编号 | GZS20230702074 | 提交时间 | 2023-07-11 20:19:39 |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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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我局正在调查核实中,请等待处理结果。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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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3-07-13 08:52 |
| 附 件 | |||
| 答复内容 |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希望能将个人ICP备案年龄限制调整至14岁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关于备案主体年龄限制问题《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里未有明确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申请网站备案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为了规范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确保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建议你符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及条件后再申请,感谢你对我局备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7月24日与你电话联系,你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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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23-07-26 15:13 |
| 附 件 | |||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