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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通信管理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工程系列通信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7 16:51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关于2022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通信行业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工程系列通信专业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一)评审条件

1.申报评审工作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9号)进行申报。

2.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3.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在职称申报评审中,该年度不计入任职年限(工作年限)。

(二)有关政策要求

1.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2.根据我省职称改革工作要求,不再将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和岗位需要自主确定相关要求。

3.对2019年及以前的继续教育时间,仍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规定执行。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不少于60学时计算。2021年及以后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对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zjxjy.gzsrs.cn/)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4.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限制性申报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中对职称评价标准坚持以德为先的要求,以及《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精神,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3年、4年、5年内不得申报;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分别在1年、1年6个月、2年、4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安排

申报评审工作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rcrs.gzsrs.cn:8888/ips/)开展。

(一)创建账号。职称申报账号按照人事隶属关系“从上至下”创建。为规范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账号管理,保障职称评审信息安全,除单位账号外其他所有账号均与使用者本人信息关联,实行实名制管理,采用电子社保卡扫码、输入手机验证码等方式登录。2021年度已完成账号创建的单位和个人不再重复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

(二)线上申报。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今年申报人线上提交申报材料时间统一为8月1日8:00至8月5日17:00,在该时限前后,申报人均不能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见附件2,申报相关流程见附件5。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申报人员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将不受理其任何纸质申报材料。

根据《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10号)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属于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内。

(三)单位审核。所在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审核。单位要结合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予以审核。重点核实以下情况:一是学历、专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业绩成果和科研成果是否真实有效。三是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是否真实有效。四是论文和著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五是申报人的申报类别:正常晋升、转评破格或者首评。六是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七是对于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还须核实推荐送评人员数量是否符合空岗推荐的要求。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5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并于9月1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准确分送至省通信管理局评审委员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五)缴费要求。 评审费由各单位于2022年9月19日8:30至9月23日17:00统一交至贵州省通信管理局1104室,由贵州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代收,高级工程师评审收费为350元/人,请各单位以现金方式缴纳评审费,不接收其他方式支付。

(六)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见附件4),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并签订承诺书。对未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或推荐单位,一律不予受理其推荐上报材料。

(二)推行代表作制度。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送评的专业论文中选择一篇论文作为代表论文,经政策性审查合格并符合送评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将申报人的指定代表论文送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评审,代表论文的评审意见作为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对申报人学术水平的重要评价依据。

(三)为客观公平地评价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申报人员评审仍采取现场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联系电话:0851-82995006。


附件:1.2022年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指南.docx

    2.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docx

    3.单位推荐承诺书.doc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doc

    5.信息系统申报评审流程图.docx

   6.2022年度工程系列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xlsx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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