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通管办争取政策支持,助力信息基础设施拆迁政策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23-10-23 10:58
来源:毕节通管办
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营造通信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保护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助力毕节市“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毕节市通管办发挥行业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与各基础电信企业、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市政府机构正式印发《毕节市信息基础设施拆迁补偿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助推通信行业信息基础设施拆迁补偿取得实效。
《办法》将公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以及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移动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统一纳入信息基础设施范围,明确因市政建设、公路施工、铁路施工、征地拆迁、城市扩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对已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拆迁的,拆迁费用纳入补偿范围。
《办法》规范拆迁流程,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时,对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拆迁,应当事先与信息基础设施产权单位进行沟通,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并与产权单位共同商定拆迁的范围、时间和拆迁费用,按照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与产权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方可实施拆迁相关工作。
毕节通管办将按照办法要求,积极贡献行业力量,大力促进毕节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升级和完善,为毕节市“双千兆”网络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