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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选点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17-12-14 11:16

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的要求,充分发挥通信网络建设对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作用,省通信管理局计划2010年组织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及省农经网,拟重点在全省新增30个乡镇,60个行政村(每县1-2个乡镇,每个乡镇2个行政村)作为农村信息化建设点,并在这30个乡镇中选取9个产业基础条件好、交通便利的行政村建立村级农民多功能信息服务站,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电信基设施网络建设。本次选点采取由各县或乡(镇)政府自愿主动申请的方式,现将选点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确定为建设点的乡镇和行政村,有以下建设内容:

(一)乡镇建设内容

1、建立一个信息服务站和一个信息库;

2、在乡镇学校建设一间网络教室,配备5台以上电脑(除去9个拟建村级农民多功能信息服务站所在的乡镇)。

3、向每个乡镇赠送农村信息机或手机不少于20台。

4、所有行政村具备有线或无线宽带上互联网能力,建设期间在上网资费上给予比城镇低20%的优惠。

5、所有行政村纳入“农经网”、“农信通”、“信息田园”、“金农通”其中一种基础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服务范畴。

(二)行政村建设内容

1、选取9个行政村建设村级农民多功能信息服务站(配置25套以上电脑及相关设备,4兆以上光纤通信,一套多媒体影音播放设备,一套阅览用书架、桌椅及各类书籍);

2、建设一个村级农业信息服务点,配置一台电脑,并开通互联网(除去9个拟建村级农民多功能信息服务站的行政村)。

3、建立一个特色农副产品信息栏目;

4、设立有电信业务代办点。

(三)培训内容

对基层干部、农村经纪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乡镇村民开展信息化基础知识应用培训。 

二、申报条件。申报的乡(镇)应具备一定的交通、经济基础、特色产业,县、乡(镇)政府重视网络建设工作;对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林地占用、青苗赔偿、电力引用等方面给予大力协调支持;向村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组织村民投工投劳,支持信息化建设工作;能主动积极协调处理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能协调提供网络教室和村级信息服务站用房。 

三、申报方式。以县或乡(镇)政府为单位,填写《2010年贵州省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点申报表》(见附表),也可登陆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网站(www.gzca.gov.cn)下载,填报盖章后传真至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将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从中确定2010年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点。

四、申报时限:2010年4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时间安排

(一)2010年4月,接受各地申请,确定建设点乡镇、行政村;

(二)2010年5月-12月,组织开展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各类培训;

(三)2011年1月,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建设点抽查验收,考核完成情况;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并表彰。

欢迎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辖区乡镇踊跃申报,有关具体事项请登陆省通信管理局网站www.gzca.gov.cn查询。

通信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21号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

联系人:王朝阳

联系电话(传真):0851-5623266

附表:2010年贵州省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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