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贵州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贵州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
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铁塔贵州省分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方案的复函》(工厅通信〔2019〕333号)精神,为推动我省2019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省通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制定了《2019年贵州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和要求一并明确如下,请抓紧组织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相关工作:
一、今年工信部和财政部共批复支持我省建设5个市州3513个基站,用于30户以上自然村4G网络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其中毕节市1906个、铜仁市287个、黔东南州187个、黔南州590个、黔西南州543个,请各试点市(州)政府严格按批复数量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删减。
二、请各试点市(州)政府会同相关电信运营商,按照批复数量明确拟实施的30户以上人口聚集区4G基站的行政村自然村名称,列出清单(详见附件2),各市(州)在2019年6月1日前确定拟建4G基站的自然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完成后于6月5日前及时报送省通信管理局。
三、在确定电信普遍服务试点4G基站建设清单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本次电信普遍服务试点主要对象是30户以上未通任何一家通信企业4G信号的自然村。
二是本次电信普遍服务4G基站选址请各市(州)政府结合之前的申报方案同相关运营企业商定,可在申报方案中选择,也可在申报方案之外选择。
三是1个行政村下最多新建5个4G基站。
四是优先选择深度贫困村的自然村,要重点向深度贫困县倾斜。
五是拟进行异地移民搬迁的自然村和FAST宁静区30km半径范围内的自然村都不予考虑。
四、请各试点市(州)政府加大对本次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明确电信普遍服务工作责任部门,抓好落实已出台的各类支持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征地、电力等问题。
五、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铁塔贵州省分公司要按照工厅通信〔2019〕333号文件精神,积极向集团公司申请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19年5月21日
(联系人:徐国宝、佘显欣;联系电话:0851-88131568;邮箱:2449469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