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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实地抽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3 09:54
 

关于开展第三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实地抽验

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移动贵州分公司、联通贵州省分公司:
    根据工信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通信〔2016〕3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省通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贵州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黔通联〔2016〕10号)工作要求,为确保我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工程质量和合约履行并取得实效,我局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相关市(州)政府对第三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8年1月起,陆续开展检查工作,大概安排如下:

黔东南:1月10日-1月12日;

六盘水、铜仁、遵义、安顺:1月中旬-1月底;

贵阳、毕节、黔西南、黔南:2月上旬-2月中旬。

除黔东南外,其他市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做好准备。

二、抽查地区

根据各个市、州第三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分别选取不同类型、不同条件行政村,每个市州不少于10个行政村。

三、抽查内容

   检查是否达到《指导意见》中的相关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并现场进行填写《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实地抽查表》(附件)。检查结果向工信部、财政部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企业按照《贵州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要求,在第三批试点建设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自查验收,具备初验条件后,积极向当地市州政府提交初验申请。

(二)请各企业按照《指导意见》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准本各项资料,确保各试点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已上传“电信普遍服务质量管理系统”,并在实施村张贴普遍服务项目宣传海报。 

(三)。请第三批中标市州政府尽快完成试点建设项目初验工作,并向省通信管理局、省财政厅上报初验报告。另请各市州工信委、各企业于1月12日前将联络人及联系方式报我局。

 

附件:第三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现场抽验表 (下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专项检查-现场检查事项表2.xlsx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联系人:赵庆凡:18798724842;邮箱:3454055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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