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信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6-01-30 17:1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知情权。充分发挥现有平台作用,以局官方网站为主要载体,及时发布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财政资金、人才人事、服务监督、行业数据统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各类信息。拓展多元公开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发布行业工作动态和监管信息全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4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0.2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

0

0

0

0

0

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一)予以公开

39

0

0

0

0

0

3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4

0

0

0

0

0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工作提升要求仍存在需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对此,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在持续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保持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二)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并结合职责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提高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调研,了解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充实公开内容,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