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局长信箱
我的办件查询
办件编号 查询码 验证码   
办件模糊查询
 
办件编号 关键字 提交对象
办件状态 按时间
扫描二维码
手机提交办件
用户名: 密码:
密码强度:  
验证码:   找回密码
您好!
您好!
[退出]
 
受理须知

一、局长信箱基本职责

  •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海南省通信管理局行政机关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求助、咨询,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反馈处理结果,及时向工信部及地方政府提供有关的信息。

二、局长信箱受理范围

  • (一)对解决我省信息通信发展和行业监管过程中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以及需要海南省通信管理局解决的有关事项;
  • (二)对我省信息通信发展和行业监管以及改革开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三)对海南省通信管理局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的意见、建议,以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信息的咨询;
  • (四)对通信管理局工作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
  • (五)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例如:涉及电信合同、财产权益纠纷、民事纠纷、行政申诉、控告和请求;
  • (六)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
  • (七)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三、反映人须知事项

  • (一)写信时应说明要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内容真实、客观,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 (二)写信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更好地与您联系。需要保密,请点击"保密",信箱会对您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保密,敬请放心。
  • (三)原则上一次只反映一个问题,提交信件后您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请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询之用。
  • (四)如果您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写明前一封信件的受理编号、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 (五)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 1)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 3)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 4)不属于海南省通信管理局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信箱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 (六)一般信件处理答复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
  • (七)您已阅读并明确上述内容,请进入“局长信箱”。
提交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