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贵州考区)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单位及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2023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初级和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现将对双科成绩合格考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17日上午11:30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核地点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1107(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39号)。
三、资格审核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本人签字(含联系方式)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A4版)1份;
(二)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另外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查询打印件1份,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适用2002届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1份,网址https://xwrz.chsi.com.cn/gateway, 适用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的人员。不属于这个时间内的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单位盖章确认。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和2023年度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
(四)参加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提供从事通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四、注意事项
(一)由单位为员工集中办理资格复审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附件2)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考生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附件1)。
(三)对于使用虚假材料报考者,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律按无效处理,不予核发合格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及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审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进行审核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五)如需对成绩进行复查,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附件4),书面申请需本人签字,签字扫描为PDF后发送至邮箱fafa_work@163.com,文档以“申请复核时间+考生姓名+成绩复查表”命名,受理时限与审核时限一致,复查仅针对主观题,客观题原则上不复查(0分除外,但确认考生不缺考情况)。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851-85600666。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x
贵州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