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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信息通信业开展“断卡”行动第三十四批至第四十四批失信人员惩戒

发布时间:2023-11-01 10:17

按照贵州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断卡”行动相关要求,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对第三十四批至第四十四批共6463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失信人员实施通信业务信用惩戒。

惩戒措施:被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将被实施暂停名下所有手机卡通信业务,5年内不得开办新电话卡。确需申请保留一个号码的,用户可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诉(联系电话:96110),经公安机关审核书面同意后可向通信运营企业申请复通一个号码。

请广大群众妥善保管个人电话卡,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电话卡。

附件:贵州省“断卡”行动失信人员惩戒名单(第三十四批至第四十四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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