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关于限期报告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年报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2 16:37

省内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我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发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前)应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年报报送工作,我局已于2025年1月10日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持证企业报送年报。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尚有部分持证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年报信息,现将未报企业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请上述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年报信息补报工作。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将按照随机抽查机制,对相关企业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委托检查等方式,对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违反电信管理规定违法行为的企业,我局将依法依规处理;对未在限定期限内补报年报的企业,我局将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电信业务年报工作咨询电话:0851-88131571。


附件:年报补报企业名单.xls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