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通信管理局再次审核携号转网服务“负面清单” 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0-12-28 19:47
来源:管理处 谢品宇
12月25日,为保障我省携号转网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携号转网服务体验,确保用户“携得了、转得快、用得好”,根据《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及我省各基础通信企业共同签订的《贵州省“携号转网”承诺书》,省通信管理局对限制用户携号转网的业务再次进行审核,下达批文将符合条件的业务纳入携号转网服务“负面清单”管理,并要求企业一是严格落实携号转网服务“负面清单”,未纳入负面清单的业务不得限制携号转网,新增业务需经省通信管理局审核同意并纳入负面清单后方可作为限制携号转网条件;二是加强协议签订和管理,不得出现不知情订购业务情况,不得以业务受理单等代替服务协议,不得隐藏或淡化限制性条款,涉及违约金的必须注明合理的违约金计算方法;三是严禁“傲慢服务”,用户要求解除协议时,相关企业应按照“负面清单”注明的解约方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一般情况下应确保可办理该业务的渠道也可以办理解除,线上办理的业务应至少保证一种线上渠道可以解除,应并逐步推动实现违约金的线上渠道支付。
下一步,省通信管理局将继续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执法,根据申诉信访线索开展检查,特别是对恶意代客投诉、代客携转等问题严肃处理,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