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贵州省公安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贵州省公安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贵州省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黔通联〔2020〕14号
各市(州)及贵安新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内各电信运营企业及其市(州)及贵安新区分支机构、省广电网络公司市(州)及贵安新区分支机构,各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企业,各市(州)及贵安新区通信联合建设办公室,商务楼宇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开展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为规范我省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打通提速降费梗阻,确保中小企业充分享受国家宽带降费的政策红利,保障宽带用户的合法权益,我们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贵州省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贵州省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规范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办公建筑等场所(以下统称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打通提速降费梗阻,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确保中小企业充分享受国家宽带降费的政策红利,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切实享受到国家提速降费政策红利为目标,以开展整治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专项整治为抓手,规范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行为,打通提速降费梗阻。
二、整治任务
(一)排查整治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排他经营和限制竞争行为
1.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否签订任何形式排他性质的协议或约定。
2.是否存在约束限制电信运营企业根据用户需求进入商务楼宇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行为。
3.是否存在约束限制电信运营企业公平接入和使用商务楼宇内通信管道、管线机房等设施的行为。
4.是否存在强制商务楼宇承租人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5.是否存在为无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电信资源或提供网络接入、业务接入服务的行为。
(二)排查整治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价格违法行为
6.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为用户提供通信服务时,除按照其已公示的电信资费标准收费外,是否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7.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在配合提供通信服务时,是否向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收取公示的收费项目之外的费用。
8.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是否在商务楼宇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等,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协助提供信息公布位置,并为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开展服务提供便利。
(三)排查整治新建商务楼宇未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为
9.新建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是否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所需投资是否由建设单位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是否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是否存在第三方公司作为单独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并经营获利的行为。
10.新建商务楼宇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等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建设单位是否确保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后组织竣工验收的行为。
11.电信运营企业是否违规参与或支持新建商务楼宇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对于通信配套设施未按要求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务楼宇,电信运营企业是否仍将其接入公共电信网。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部署(2020年10月下旬-2020年11月上旬)。各电信运营企业省级公司完成制定本企业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方案,指导、督促各市(州)及贵安新区分支机构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市(州)及贵安新区大数据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辖区内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
(二)自查整改(2020年11月中旬-12月)。完成对辖区内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情况全面摸底;各电信运营企业市(州)及贵安新区分支机构、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企业、商务楼宇产权人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围绕整治任务完成自查自纠;商务楼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是否严格执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等及相关标准全面开展自查整改。
(三)排查整治(2021年1月-5月)。各市(州)及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完成数量不少于商务楼宇总量1%的集中排查整治。同时,省通信管理局将会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点工作、突出问题、顽固现象进行联合督查。
(四)总结完善(2021年6月)。各市(州)及贵安新区大数据管理、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应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推广可复制实施的先进经验,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职责分工
(一)通信管理部门
负责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全省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工作。对省内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排他经营和限制竞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对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与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达成排他性协议或约定限制平等接入,以及约束限制公平接入和使用商务楼宇内通信设施等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电信运营企业资费营销计划和计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对新建商务楼宇未严格执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等及相关标准行为排查整治。
(二)大数据部门
负责牵头协调市(州)及贵安新区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情况全面摸底和集中排查整治,指导、督促电信运营企业自查自纠;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统计汇总问题清单。
(三)公安部门
负责依法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指定电信业务服务,或者强迫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退出电信业务服务,情节严重,涉嫌强迫交易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行为。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配合大数据主管部门及通信管理部门对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排他经营和限制竞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对电信运营企业及其业务代理与商务楼宇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达成排他性协议或约定限制平等接入,以及约束限制公平接入和使用商务楼宇内通信设施等行为进行查处;提供有物业服务管理的商务楼宇建设位置分布、数量清单;对新建商务楼宇未严格执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等及相关标准行为排查整治,督促商务楼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就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开展全面自查整改;指导、督促商务楼宇产权人及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对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通信管理部门、大数据管理部门开展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工作。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负责对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排他经营和限制竞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依法对相关单位或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涉嫌构成垄断行为的,依法严格处理;对商务楼宇内宽带业务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排查整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未按规定未明码标价、价格欺骗等价格违法进行查处;协助通信管理部门、大数据管理部门开展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工作。
(六)通信联合建设办公室
负责协助各相关部门开展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工作,配合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完成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界定。
(七)各电信运营企业、商务楼宇产权人及物业服务企业
负责对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进行自查整改,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情况全面摸底和集中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全量整改;在商务楼宇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资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和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开展排他经营和限制竞争行为。
五、组织协调机构
成立贵州省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郭智翰 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文广 省通信管理局发展处处长
夏 克 省通信管理局管理处处长
吴启疆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项目投资处处长
唐 文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四处处长
陈少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吴 波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处处长
罗树宽 电信贵州分公司政企客户部副总经理
齐肇建 移动贵州公司政企客户部副总经理
杨秀平 联通贵州省分公司政企客户部副总经理
周 冬 省广电网络公司市场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联络员:高 飞 省通信管理局发展处工作人员
石 鹏 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项目投资处工作人员
杨秀涛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四处三级警长
樊 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
赖 霖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处一级主任科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专班职责:统筹实施我省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协商会,沟通交流专项整治情况,解决各类难点问题;指导各市(州)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市(州)工作开展情况及突出问题进行督查、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各市(州)及贵安新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成立市(州)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工作组,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属地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二)畅通投诉渠道,实施清单管理。各相关部门及电信运营企业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信箱、网站、电话等信息,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流程和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反映的各类问题。建立举报投诉台账,与集中排查整治及相关市场主体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问题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销号式督查,并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联合执法,探索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对发现的问题根据职责依法及时展开调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将依法收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向社会公开,纳入诚信记录,将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建立健全部门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行为,持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四)其他要求。各市(州)及贵安新区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工作组每月底前邮件向省工作专班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并附问题清单解决情况等;各市(州)及贵安新区工作专班、电信运营企业省级公司2020年11月上旬将工作方案报送省工作专班。
省通信管理局将会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整治工作不作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和约谈,情节严重的,上报国家商务楼宇宽带接入市场联合整治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