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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贵州考区)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9-29 17:38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要求如下:

1.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疫情防控要求。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考试前应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网有关通知通告。

2.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物品。考试当天,前往考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考试当天,考生要提前到达考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及行程码查验等工作。符合健康要求的考生方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

4.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5.报考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6.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导致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一版)(链接:http://219.151.4.99/zxdt/791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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