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信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基本法等法律法规及党章等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个性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信息通信业相关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省通信管理局干部职工、省内通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民营通信企业工作人员、广大信息通信用户等。
三、普法目标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体制机制、深化行业依法治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推进我局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我省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全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部门:法规处,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二)科学制定计划。制定我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责任部门:法规处,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三)深化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基本法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全年各级党组织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法规部门组织开展学法用法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责任部门:法规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把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责任部门:人事处、法规处,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五)强化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把党内法规学习列为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2023年7月)
(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运用“法宣平台”在线学法用法,组织我局国家工作人员每季度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线上学习,按时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责任部门:法规处、人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15日前)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培训指导,规范使用行政文书,增强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纠纷。(责任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7电信日”“网络安全周”“11.1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纪念日”“12.4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文化墙等宣传阵地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全年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信息不低于2条、更新热点案例2条以上。(责任部门:各处室,完成时限:2023年12月15日前)
五、责任领导
省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刘接林。
六、责任部门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七、联系方式
工作人员:田翠梅
联系电话:0851-82995028
邮箱:8377372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