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市州通信联合建设办公室与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市州代表处联合办公的通知
关于各市州通信联合建设办公室与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市州代表处联合办公的通知
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铁塔贵州省分公司及其市州分支机构,各市州及贵安新区通信联合建设办公室: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对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有关工作安排,贵州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在各地设立了通信联合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建办”),由各家通信运营企业及铁塔公司领导轮值负责,并派驻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自成立以来,在全省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光纤到户、专项规划、共建共享等工作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已成为行业对外服务、协调的窗口。同时,根据《关于设立贵州省通信行业协会各市州地代表处的申请》(黔通行协〔2011〕9号)和相关会议精神,作为代表行业整体利益的组织,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市州代表处自成立以来,很好地与当地政府及各部门沟通解决问题,有效促进了当地电信市场健康发展。
为有效整合行业资源,展示行业良好形象,推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明确各市州通信联合建设办公室与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市州代表处联合办公,并提出以下相关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通信运营企业、铁塔贵州省分公司及其市州分支机构要全力支持市州联建办与协会市州代表处联合办公,按照联合办公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管理工作,统筹开展好联建办和协会代表处工作。
二、各市州联建办(市州代表处)在配合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通信行业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配合承办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交办的相关事项,并积极向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反映当地通信行业发展的有关情况。
三、各地联建办(市州代表处)要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各单位派驻人员要加强内部横向协商和沟通工作机制,持续促进通信行业共建共享工作向好发展;同时,要主动加强与省联建办和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的纵向联系,及时总结经验和反馈问题,宣传好典型,确保信息渠道沟通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