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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7 10:33

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各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

    为有效规范电信企业经营行为,全面了解电信市场发展状况,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对象

     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及在20161231日前(含1231日)取得我局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许可批文的持证单位,均须参加本次年检。

二、年检要求

(一)加强自查自纠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参检企业应提前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二)自主申请快速年检

(三)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以下简称综合管理系统)提出“绿色通道”快速年检申请:

    1.无不良信用记录。连续三年内无受电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无年检不合格记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无行政处罚记录等。

    2.社会信誉良好。未发生重大媒体曝光负面事件、网络评价良好、无法律诉讼记录和群体性用户申告记录等。

    3.遵守信息报送制度。按照电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整、真实报送经营信息。

4.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要求。网络信息安全机构和人员配备到位,落实违法违规信息处置、网络信息安全实质性审查有关技术手段建设及网络安全防护等工作要求,2016年度未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等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四)按时准确报送材料

各参检企业应按照国家统计法规有关要求,通过综合管理系统真实准确报送年检材料:

1.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7210日,由企业自主申请“绿色通道”快速年检。

    2.2017213日至310日,未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年检审核和未提出“绿色通道”快速年检申请的企业正常报送年检材料。

(五)配合监督检查

在全面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行为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对企业进行业务拨测、技术评测和实地抽查,对企业市场经营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各相关参检企业应予以配合。

    (六)限期完成整改

对未及时参加年检、提交虚假信息、前期监管要求未落实到位以及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等不符合年检事项规定的,我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关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认定为年检经整改合格;未按要求改正的,认定为年检不合格。

    (七)严格通信资源管理

    电信贵州分公司、移动贵州公司、联通贵州省分公司在做好自身参检工作的同时,应积极配合我局开展年检工作,切实履行好接入管理责任,严禁向年检不合格企业继续经营提供通信资源和接入服务。

    年检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对本行政区内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停止接入不合格企业相关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三、年检结果公布及手续办理

(一)年检结果分为“合格”、“经整改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参检企业的年检结果将通过局网站公布,供社会查询监督。

(二)年检“合格”和“经整改合格”的企业,应在结果公布30日内办理年检合格盖章手续。现场出示和提交下列材料:

    1.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年检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4.盖章委托函原件(加盖公司公章);

    5.盖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年检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年检盖章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39号贵州省通信管理局2楼,联系电话:(085185608887            

    省内网上年检咨询电话:(085188131571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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