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补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3 14:13
省内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我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年报报送工作,我局已于2026年1月19日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持证企业报送年报。截止2026年3月31日,仍有部分持证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年报信息,现将未报企业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请上述企业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年报信息补报工作。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将按照随机抽查机制,对未按要求报送年报的企业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委托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等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违反电信管理规定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处理;对在限定期限内仍未完成年报补报的企业,将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管理。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