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办事指南
省内通信工程施工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2〕86号)要求,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考核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申请
凡已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且成绩合格的人员,需统一由其受聘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s://txjs.miit.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领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0岁以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除外),身体健康。
2.与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的工作经历。
4.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5.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二)受理和审核
我局通过“信息系统”受理企业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申请,按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将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
二、证书的延续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通过信息系统向核发证书的省级通信管理局申请证书延续。
证书的延续应符合系列条件:
(一)在证书有效期内未因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二)信用档案中无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
(三)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且在证书有效期内通过由核发证书的通信管理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质量测试。
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不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应当申请重新考核。到期未办理证书延续的,证书自动失效。
三、证书的变更
由我局核发证书的“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申请办理“安管人员”受聘企业变更流程。
跨省变更的,通过“信息系统”向变更后所在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安管人员”原聘用企业确认、变更前证书所在通信管理局确认同意后,由变更后所在通信管理局负责办理变更手续。
“安管人员”由于职位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证书类别的,应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原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销。
四、“三类人员”的定义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咨询电话:0851-82995029 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