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XX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输违法违规信息
一、基本案情
2020年6月,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巡查发现XX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所接入的1个网站涉嫌传播赌博信息。
经我局调查核实,该公司为该违法违规网站的ICP备案接入商,未加强对其接入网站的管理,未全面履行网络运营者法律义务,所接入的网站发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没有及时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
二、处理决定
根据调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向XX科技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传输违法违规信息,关闭网站,并要求该公司:一是要增强法律意识,深入学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严格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九不准”规定。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和技术管控,加强接入网站事中事后管理,不得出现接入违法内容等情况。企业已按要求开展整改,并报送了整改报告。
三、执法机关观点
XX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所接入的网站发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全面履行网络运营者法律义务,没有立即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四、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